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,指导帮扶用人单位规范制度建设、档案管理、培训教育、危害申报、警示告知、健康检查和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,提高其职业病防治意识,夯实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,提升防范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。年底前,全市70%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实现基础建设达标,完成70%以上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评价工作量,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全部完成“两个档案”标准化建设。
强化职业病防治责任。进一步明确各级、各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职责,扩大职业病防治工作覆盖面,安监、卫生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、配合,解决职业病防治难题,特别是解决好涉及职业病人健康权益信访问题。对违反相关规定,给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用人单位,要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,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,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,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严格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制度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“三同时”审查程序严格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管责任,真正做到“关口前移,源头控制”。积极实施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的并联审查,整合审批流程,压缩内部审批时限。年内冶金、电力、水泥、危险化学品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履行率达到90%以上,其他行业履行率要达到60%以上。
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。对于已经开展职业病治理工作的行业,巩固治理成果,进行回头看,防止问题反弹。在水泥制造、石材加工、电力、陶瓷和地下矿山行业进行专项治理,摸清底数、制定方案、明确标准、强力整改、严肃执法、严格验收,没有按规定时限整改达标的企业,一律依法停止危害作业。继续拓展职业病危害申报,争取年内申报备案企业做到应报尽报。